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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介

关于我们 
        上海维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获得外资、内资注册登记代理、外资代表处设立、企业投资咨询的专业性服务机构。
        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公司注册、企业投资咨询、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公司现已成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的企业咨询服务机构,也是上海知名的企业咨询服务机构。  
        公司的服务,无论是整套的解决方案,还是单个的项目实施,都将由经验丰富的咨询顾问来实施,他们通过自己专业的知识与技能以及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公司通过与政府的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这将使公司的工作更为快捷、有效,令客户得到超值的服务。
        诚信、敬业是本公司最重要的价值观。客户利益至上,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始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我们提供服务如下:
1、外资公司注册及外资代表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

2、内资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登记服务;

3、公司财税服务(含纳税申报、年检等);

4.、为上海企业申请无偿资助的政府扶持资金或基金;

5、申请各类签证。

其它相关延伸服务。


 
     政策导读
中小企业扶持配套资助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06年8月17日发布)
发文号:浦经委工贸字[2006]第 40 号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推进浦东新区科教兴市产业升级,扶持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根据《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浦经委工贸字[2006]第40号)规定的原则,“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特设立中小企业扶持配套资助专项资金,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十一五”期间,对国家和市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使用中要求区县配套部分,新区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支持:

1、经市经委认定的上海市民营企业科教兴市产业升级导向资金项目;

2、经市对外投资工作小组扶持政策评审组认定的上海企业开拓俄罗斯市场专项资金项目;

3、经市对外投资工作小组扶持政策评审组认定的上海市对外投资贷款贴息项目;

4、其他需要区县配套资金支持的项目。

第三条 申请条件

1、注册地、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

2、企业已获得国家和市有关扶持资金;

3、同一项目未获得过浦东新区财政的其他资金支持。

第四条 资助方式与额度

1、该专项资金资助方式为一次性无偿资助;

2、经市经委认定的上海市民营企业科教兴市产业升级导向资金项目,给予1:1的配套资助;

3、经市对外投资工作小组扶持政策评审组认定的上海企业开拓俄罗斯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给予1:1的配套资助;

4、经上海市对外投资工作小组扶持政策评审组认定的上海市对外投资贷款贴息项目,给予2:3(市40%,新区60%)的配套资助;

5、其他需要区县配套资金支持的项目,新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套资助;

6、上述配套资助与国家和市有关扶持资金资助合计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金额。

第五条 申报材料

1、中小企业配套资金资助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申请当期财务会计报告;

5、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

6、国家和市扶持资金到位证明;

7、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 受理承办

受理单位: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

第七条 审核程序

1、经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初审后报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

2、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受理后,应当会同新区财政局在30日内进行审核;

3、经核准的项目由浦东新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入相关企业的账户。

第八条 日常管理

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负责对核准项目的跟踪评价和管理,并将项目评价结果和使用情况定期报送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和财政局。

第九条 罚则

企业应据实报送申请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对虚报材料的企业,取消其资金享受资格;对于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追回已获得的专项资助资金。

第十条 应用解释和实施日期

1、本实施细则由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自《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